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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單後,前夫送的豪宅、名車可以要回嗎?】 

先生在婚姻期間贈與給太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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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單後,前夫送的豪宅、名車可以要回嗎?】 

先生在婚姻期間贈與給太太的物品,離婚後可以索回嗎?...⬇️⬇️⬇️...

📌 婚姻中,先生將不動產登記在太太名下,車輛等動產以太太名義登記,現金存款存在太太帳戶,如果當時以太太名義為登記或是存放,動機或原因,是基於贈與關係,在夫妻離婚後,先生當然不能請求返還‼️。

📌但如果先生是因資產配置或投資等因素,將太太的名義登記為不動產所有人,並無贈與的意思,例如購買不動產為先生自己決定也自己出資,甚至以太太名義登記後也自己管理使用,則非贈與關係❎,而是借名登記關係🙆‍♂️,所有權人為先生,不論何時,縱然離婚後,先生都可以請求太太回復移轉登記,返還借名登記的不動產✅。
反之,如太太是借用先生的名義登記為不動產所有人,也可以隨時請求返還借名登記的不動產✅。

📌或是太太並沒有駕照,也沒有使用車輛,先生雖然將車輛以太太名義在監理機關登記,但購車價金都是先生給付,車輛平日也都是先生在駕駛及使用,或是先生喜好收藏重型機車❤️,雖然不常騎乘,縱然行照上登記太太名義,也是借名登記關係‼️,車輛或重型機車的所有權人為先生,先生可以隨時請求太太辦理登記為先生名義,離婚後,當然也可以請求太太辦理變更登記✅。

📌又如先生平日都將工作收入交由太太打理,將存款或工作收入現金交由太太存入太太帳戶,由太太來管理或支配給付家庭費用,雖然存放在太太的金融機構帳戶,金錢仍為先生所有,先生可以隨時請求太太返還,離婚後也可以✅。

㊙️所以,恢單後,離婚夫妻可不可以請求返他方返還豪宅、名車或存款,恢單女可不可以繼續擁有,其實是要以他方名義登記當時,夫妻間是贈與關係或借名登記關係,並非一概而論登記在誰名下就當然是誰的💯。

😞但也因為這些財產的爭執通常都會發生在以他方名義登記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從而,一方要請求他方返還時,要如何證明當時是借名登記而不是贈與,可能就會很辛苦。

#陳明宗律師
#恢單
#借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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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經營20年的小型事務所,律師分享生活中的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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